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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客户咨询,自己用了很久的商标,突然有一天被别人申请注册了,自己还能不能继续使用?怎么样才能拿回商标专用权呢?
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先查询一下商标的注册状态,分情况应对。
(一)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提商标异议
商标注册过程中,初步审定的商标有3个月的公告期。
根据《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所以,如果该商标尚未获准注册,那么我们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对其提出异议申请。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时,要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规范填写异议申请书等内容。不清楚商标异议办理的话,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处理。
(二)已获准注册的商标——提无效宣告
如果商标已经获准注册,也不用慌,我们还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商标法》规定了,“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通常情况下,注册5年内的商标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超过5年不予受理。商标无效宣告时,我们也要做好准备工作,包括针对遇到的问题、分析注册申请、收集证据撰写申请书等。
(三)已注册三年以上且未使用——提商标撤三
对于已经注册3年以上的商标,我们还可以根据《商标法》提出撤三申请。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对于已注册成功且3年内没有使用的商标来说,撤三是最好的选择。
商标撤三有很多“讲究”,比如提撤三申请时可以找一个与你没有关联的第三方作为中间人,淡化商业竞争之嫌;撤三时一定要撤的彻底,若商标注册了多个类别,要一并提出撤销申请。
当然,如果对方不愿意出售,那么你有可能无法继续使用这个商标,否则还有商标侵权风险。因此,商标一定要趁早注册,你不注册有人帮你注册,到时候再想拿回商标专用权就更难的,需要消耗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