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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包括两部分,即计算机程序和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程序包括使用程序语言编写的源程序和使用机器语言编写的目标程序。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2)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3)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4)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并且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
(5)软件著作权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
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内容有哪些?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将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定为开发者。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修改软件实际上是开发的延续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利用某种介质将软件复制,仍然是目前使用软件较为普遍的形式。
五、发行权
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
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
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其它权利
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