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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实施以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利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作为引领,保持再担保业务的规模稳定,引导各级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的融资增信支持”以及“中央财政将选择部分城市进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城市试点工作,并给予定额奖励”等多项财税政策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在接收《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中小企业的普惠性财税政策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为它们寻求更多发展机会和扩展空间。而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业企业的特惠政策重点支持了这些市场弱势主体,从而带动就业增长。
今年以来,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相继出台。这些政策的内容既包括延长和扩大减税降费的时间和范围,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支持等“加法”措施,也包括降低征收税率等“减法”措施。
举例来说,根据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的10项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优化完善并加大支持力度,并将其中的4项阶段性政策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在“加法”方面,其中包括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的限额,由每户每年120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20000元;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的限额,由每户每年120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20000元。在“减法”方面,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授权地方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调整为统一减半征收。
此外,从另外6项将延续执行至2027年底的阶段性政策来看,无论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小额贷款税收优惠,还是融资担保及再担保税收优惠、借款合同税费优惠,或是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创业投资税收优惠等,都明确提出了“减法”方面的具体措施。
蔡昌认为,今年以来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一系列措施兼顾了减税降费的普惠性和精准性。一些普惠性的减税降费政策聚焦于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弱势群体,旨在通过这类市场主体的复苏来拉动消费需求、增加优质供给;而精准的财税政策则进一步区分了这类市场主体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并相应地出台了支持举措。比如,对于资金缺乏的企业需要金融支持的需求,可以从类似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财政贴息或融资增信支持等方面保障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而对于一些专精特新企业来说,为了进一步支持其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或数字化转型,可以借助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奖补资金或政府投资基金等来支持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
张依群认为,未来应以加快补短板、强弱项为出发点,对特定产业实行有针对性的税费优惠政策,让税费优惠政策在普惠的基础上突出特惠,同时在特惠中实现普惠。
最后,蔡昌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中小微企业经营面临的痛点和难点,通过精准有力的政策来帮助中小企业恢复经营活力。例如,可以分地区分行业制定扶持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