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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商标抢注案件越来越多,我们所熟知的有,2019年B站up主“敬汉卿”名字被抢注、2020年“丁真”爆火后姓名被抢注、2021年奥运健儿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姓名被抢注以及今年北大“韦神”商标被抢注、刘畊宏相关商标被抢注等等。
商标抢注层出不穷,有些被商标局查处,并予以驳回无效,但也有一些侥幸通过审查。
当商标被抢注时,个人以及企业应该如何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呢?知协的商标顾问建议分三种情况来处理。
(一)已申请但未核准注册的商标
如果抢注者刚刚提交申请,但是还没有获准注册,那我们可以对这件商标进行监控,当它进入到公告期时,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二)已注册的商标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获准注册,或者异议请求没有得到支持,那我们还可以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商标本身有不得注册、不得使用的情形或权利人的商标在引证商标申请前已经成为驰名商标外,无效宣告请求须在抢注商标注册的五年内提出。
(三)已注册三年以上的商标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注册超过三年,且没有投入实际使用,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撤三”,即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提起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