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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贵州茅台集团一口气提交了60件商标申请,主要是文字“I茅台”以及图形商标。
这件“I茅台”图形商标,是一个茅台酒瓶形状的小人儿,身上斜印着“i茅台”红色字体,上方的小丸子头即复古又呆萌。
这卡通形象也太可爱啦。
据悉,“I茅台”是贵州茅台官方推出的数字营销APP。
这款APP支持消费者在线注册、实名认证、线上线下支付、取消退款、门店提货等。
根据官方发布的消息,“I茅台”数字营销APP将于本月31日正式上线,启动试运行。
试运行期间,消费者每天可在“i茅台”预约申购最新发布的 4 款产品。
针对不同类型的酒,茅台也分别申请了相应的卡通形象商标,比如茅台519、茅台510等。
另外,茅台还准备了胸前没有文字的卡通形象商标,应该是为以后的新产品做准备。
图形单独注册,这样新产品出来可以单独申请文字商标,然后和这个卡通形象组合使用,十分灵活方便。
这也是很多商标代理机构建议大家图形和文字元素分开注册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外,商标分开注册,不会因为其中一个元素被驳回,影响另外一个元素的注册,成功率更高。
像茅台这种商标注册方法就十分可取。
再过几天,茅台的“i茅台”APP就上线了,有没有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