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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商标抢注的案例越来越多,比如此前一夜爆火的“丁真”,商标被抢注上百件;网红“林果儿”名字被抢注,对方要价36万;以及奥运健儿姓名商标被抢注等等。
有些明显具有恶意的商标抢注行为在商标申请中就会被商标局予以驳回,但也有一些商标局无法判别是否为恶意抢注,导致商标被予以初审,或注册成功。尤其是对于企业品牌商标而言,如果你没有申请注册,商标局无法判断对方是否为抢注行为,很可能导致商标注册成功。
那么,当你所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被别人抢注了,应该怎么办?知协建议根据商标注册进度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
(1)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
如果被抢注商标还处于初审公告期,我们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只要你的异议理由充分、合理,是可以阻止该商标注册的。
(2)商标已核准注册
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那么我们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并且,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商标已注册3年以上
如果被抢注商标已经注册3年以上了,并且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我们可以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三申请。
以上是三种应对策略,但是如果因为时间太久或证据不足等原因,导致我们无法将抢注商标无效,那么我们当下需要做的就是重新注册。要注意的是,重新注册的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以免被驳回。取得商标注册证书之后,我们的商标享有专用权,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要承担商标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