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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利权人请注意,专利每年都需要按时缴纳年费,逾期的话还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如果未足额缴纳专利年费或滞纳金,好不容易申请下来的专利权会被终止。
近日,某公司就因未按时缴纳专利年费,直到逾期之后才补缴了专利年费,但是却没有支付滞纳金,最终导致专利权丧失。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上诉称其之所以没有足额缴纳专利年费是一晚没有接收到通知和自身电话咨询接收信息错误导致。
对此,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自行终止了与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关系,但是没有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从而导致未有效接收到缴费通知书,系其自身过失所致。
从该案例可以看出,获得专利权后,企业需要根据规定按时缴纳年费。同时,如果要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等事项时,一定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手续,以免错失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通知。
关于专利年费的法律规定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