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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抖音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短视频平台。抖音大火之后,很多人申请注册“抖X”相关的商标,比如“抖婚”、“抖猫”、“抖云”、“抖衣”、“抖捞”、“抖房”等等。
这两年来,字节跳动公司不是在商标异议中,就是在商标异议的路上,不断对他人提交的“抖X”商标提出异议。
近日,商标局又公布了一则商标异议决定,是字节跳动公司对第43173780号“抖烟DOUYAN”商标提出的异议申请。
据了解,这件“抖烟DOUYAN”商标由胡某申请,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1类“涂油刷;食物保温容器”等。
商标局审查认为,字节跳动公司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1879720号“抖音”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计算机软件(已录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区别较大,不属于类似商品。
字节跳动公司另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7800596号“抖音”、第28975420号“抖及图”商标,在先申请的第33466674号“抖音DOUYIN”等商标指定使用于第21类“刷子;制刷原料;牙签”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虽属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双方商标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
此外,字节跳动公司认为胡某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复制、摹仿其驰名商标,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等规定,商标局认为证据不足。
最终,商标局决定:第43173780号“抖烟DOUYAN”商标准予注册。至此,字节跳动公司又一次商标异议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