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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快手是一款短视频APP,最早诞生于2011年3月,随着短视频的火热,快手成为当下火热的应用之一。
树大招风,快手火了,傍名牌的也来了。某公司于2019年3月提交申请“快手哥”商标,2021年4月7日获准注册,指定使用在第14类“手镯(首饰)”等商品上。
快手公司发现之后,对上述“快手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认为“快手哥”的注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快手公司的在先字号权,属于恶意抢注,与快手公司名下的“快手”商标构成近似,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并且,该公司还在不同类别申请注册了大量不同商标,具有明显囤积商标牟利的恶意。
商标局审查认为,“快手哥”商标完整包含了“快手”商标,且未形成足以区分的新含义,构成近似商标。双方商标共存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最终,商标局对上述“快手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该案例也警示我们,申请商标注册切勿蹭热度、傍名牌,否则即使一时侥幸注册成功,也无法安稳的享有商标专用权,随时面临被无效的风险。
为了企业和品牌的长远发展,建议大家按照规范申请商标,原创为主,起一个符合自身产品特色的商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