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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申请的流程中,当你的商标通过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就会进入到商标初审并公告阶段。
商标初审公告是商标局审查认为申请商标符合《商标法》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发公告,也是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
初审公告期为三个月,在此阶段的商标并不等于核准注册,还要注意是否有人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初审公告的意义在于公布于众,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可以让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商标审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一旦有人对申请商标提出异议申请,符合规范的,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进行调查核实,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还可能延长六个月。
因此,一旦商标被异议,那么商标就面临无效的风险,即使异议成功,也要耽误数月之久。
如果商标初审公告期没有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裁定不成立,那么过了3个月公告期,商标局会刊登注册公告,你的商标就正式被予以核准注册了。
综上,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大家也不能掉以轻心,一旦接收到异议情况,及时作出合理的异议答辩,提升商标注册成功率,早日拿到商标注册证书。